前段时间无意间在小区看到了不动产局发出的公告让我看到了最后一丝希望,赶紧联系了上边的电
描述:你们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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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你们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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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原房产证和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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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我的情况和公告的一模一样,对方却说必须得联系上原房主。本人于2016年12月6日全款购买二手房一套,当时行政单位还没合并,和原房东夫妇去火车站楼下房管局查询该房产信息后,工作人员称该房产无抵押无贷款可以交易,让我们签合同打款就行了。后来我和原房主又去了西亳市场那国税局报了全部税,又去了兴隆街房管局过户了大修基金,等到去土地局时办理过户时,只有我和原房主去的,原房主说他老婆有事来不了这个房子是他个人的,而且签卖房合同时妻子也在场合同上也有,他要出差了希望土地局工作人员能给办理了,结果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他老婆来。后来也就没办成,过了一段又联系原房东时电话那端说这个手机号换人了,请问房产合同写的清清楚楚,银行转账也有记录,现在我联系不上原来的房主就不能过户了吗?我只知道他老家山化的,身份证户口在新乡卫滨区,现在手机换号了,我去新乡找过人家说他常年出差不在家,我能怎么办?我的房产证怎么办?
描述:你们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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