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4点10分左右,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学强、原奇军、符光明在下乡巡逻途中,遇到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执法人员立即投入到事故现场保护和伤者救助工作。
当天,3名执法人员巡逻至火焦路草庙路口附近,发现前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司机受伤,目测腿骨骨折。3名执法人员立即下车,一面维护该路段交通秩序,一面指导轿车司机报警、拨打120。伤者家属赶到事故现场后,安抚家属情绪,避免与轿车司机发生冲突。随后,待120救护车将伤员拉走后,3名执法人员又一直坚持到交警事故车赶到后,方才离开现场。
交通执法人员及时有效的救助行为,彰显了执法爱民的情怀,受到了过往群众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