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管局和土地局为什么同样的问题别人可以办证我的不行?
小飛飛
小飛飛 28583 19
热门 网民呼声 2018-06-2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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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无意间在小区看到了不动产局发出的公告让我看到了最后一丝希望,赶紧联系了上边的电

    描述:你们发的公告

    图片:S80625-13110010.jpg

    你们发的公告

    描述:你们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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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发的公告

    描述:原房产证和购房合同

    图片:S80625-13403104.jpg

    原房产证和购房合同
    话,我的情况和公告的一模一样,对方却说必须得联系上原房主。本人于2016年12月6日全款购买二手房一套,当时行政单位还没合并,和原房东夫妇去火车站楼下房管局查询该房产信息后,工作人员称该房产无抵押无贷款可以交易,让我们签合同打款就行了。后来我和原房主又去了西亳市场那国税局报了全部税,又去了兴隆街房管局过户了大修基金,等到去土地局时办理过户时,只有我和原房主去的,原房主说他老婆有事来不了这个房子是他个人的,而且签卖房合同时妻子也在场合同上也有,他要出差了希望土地局工作人员能给办理了,结果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他老婆来。后来也就没办成,过了一段又联系原房东时电话那端说这个手机号换人了,请问房产合同写的清清楚楚,银行转账也有记录,现在我联系不上原来的房主就不能过户了吗?我只知道他老家山化的,身份证户口在新乡卫滨区,现在手机换号了,我去新乡找过人家说他常年出差不在家,我能怎么办?我的房产证怎么办?

    描述:你们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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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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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5 13:21 沙发
    二年多了跑了好多次,每次都是解决不了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5 13:34 板凳
    手续齐全,真人真事
    仁士1 论坛版主 2018-06-26 09:37 地板
    估计问题出在:——  原房主说他老婆有事来不了这个房子是他个人的,而且签卖房合同时妻子也在场合同上也有,他要出差了希望土地局工作人员能给办理了,结果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他老婆来。——
    偃师市房管局 机构认证 2018-06-26 10:09 4楼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市房管局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详细查看您的办证经历,其中涉及我局的交易审核手续已办理完毕。关于登记、发证问题,建议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偃师市国土局 秀才 2018-06-26 16:18 5楼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收到。2016年底偃师市不动产登记局刚成立,目前已正常受理业务。建议您带着相关资料,可随时到新区首阳大厦不动产登记局窗口按程序办理。咨询电话:67770927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6 21:20 6楼
    偃师市房管局: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市房管局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详细查看您的办证经历,其中涉及我局的交易审核手续已办理完毕。关于登记、发证问题,建议您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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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非常感谢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6 21:21 7楼
    仁士1:估计问题出在:——  原房主说他老婆有事来不了这个房子是他个人的,而且签卖房合同时妻子也在场合同上也有,他要出差了希望土地局工作人员能给办理了,结果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他老婆来。——回到原帖
    是呀,关键问题现在连原房主也联系不上了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6 21:22 8楼
    仁士1:估计问题出在:——  原房主说他老婆有事来不了这个房子是他个人的,而且签卖房合同时妻子也在场合同上也有,他要出差了希望土地局工作人员能给办理了,结果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他老婆来。——回到原帖
    是呀,关键问题现在连原房主也联系不上了,我是无意间看到小区下的公告,内容就是联系不上原房主,但是购房合同齐全的话可以办理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6 21:23 9楼
    仁士1:估计问题出在:——  原房主说他老婆有事来不了这个房子是他个人的,而且签卖房合同时妻子也在场合同上也有,他要出差了希望土地局工作人员能给办理了,结果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他老婆来。——回到原帖
    是呀,关键问题现在连原房主也联系不上了,我是无意间看到小区下的公告,内容就是联系不上原房主,但是购房合同齐全的话可以办理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6 21:23 10楼
    仁士1:估计问题出在:——  原房主说他老婆有事来不了这个房子是他个人的,而且签卖房合同时妻子也在场合同上也有,他要出差了希望土地局工作人员能给办理了,结果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他老婆来。——回到原帖
    是呀,关键问题现在连原房主也联系不上了,我是无意间看到小区下的公告,内容就是联系不上原房主,但是购房合同齐全的话可以办理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6 21:30 11楼
    仁士1:估计问题出在:——  原房主说他老婆有事来不了这个房子是他个人的,而且签卖房合同时妻子也在场合同上也有,他要出差了希望土地局工作人员能给办理了,结果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他老婆来。——回到原帖
    不好意思啊,网速有问题老是重复发。关注民生网好久了,每次都是您和西亳哥回复最快,辛苦了,谢谢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6 21:30 12楼
    仁士1:估计问题出在:——  原房主说他老婆有事来不了这个房子是他个人的,而且签卖房合同时妻子也在场合同上也有,他要出差了希望土地局工作人员能给办理了,结果土地局的工作人员说必须要他老婆来。——回到原帖
    不好意思啊,网速有问题老是重复发。关注民生网好久了,每次都是您和西亳哥回复最快,辛苦了,谢谢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6 21:45 13楼
    偃师市国土局: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收到。2016年底偃师市不动产登记局刚成立,目前已正常受理业务。建议您带着相关资料,可随时到新区首阳大厦不动产登记局窗口按程序办理。咨询电话:677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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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领导,我18年4月份的时候去新区不动产窗口办理,工作人员提醒我必须找到原房东。。。关键是我现在联系不上人家,也找不到。和你们出的公告情况一样,为什么人家可以办理,我的不行呢?
    luckfans 童生 2018-06-27 10:06 14楼
    第一、分析一下您目前的情况;按照您所说的,您与卖方于2016年12月6日在房管局交易部门签订了二手房网签合同并且支付了房款,如实缴纳了税金,这个行为说明您已经通过买卖的途径,合法的取得了这套房子。但是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所以说,目前您现在虽然已经合法的取得该房屋,但是尚未经登记部门登记,所以还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您目前对该房屋可以居住、收益,但尚不能处分,而且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应当在合同签订90日内,向登记部门申请登记,可能因为当时种种原因,您错过了登记,但是您不必过于着急,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说您的这份合同是有效的,虽然没能进行登记,但是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二,我再跟您探讨一下,目前您为什们不能顺利申请不动产登记;按照《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条文规定,因买卖取得不动产的行为,在登记技术规程上属于“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很显然,您的情况不属于这几种情形。所以,您个人持购房合同以及相关税费,是无法单方直接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
    第三,提供一点建议;前面跟您提到,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是法律还是规定了七条可以单方申请登记的情况,其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根据您目前的情况,两年了,找不到卖方,可卖方是有义务配合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这样的话,带着您的买卖合同书和税费相关票据,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证据充分的话(您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证据充分),即便卖方不到场的情况下,法院依然会做出缺席判决,来确定您的不动产权利,然后您可以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文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申请登记。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还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19条回应 只看楼主 最新
    小飛飛 童生 2018-06-27 16:59 15楼
    luckfans:第一、分析一下您目前的情况;按照您所说的,您与卖方于2016年12月6日在房管局交易部门签订了二手房网签合同并且支付了房款,如实缴纳了税金,这个行为说明您已经通过买卖的途径,合法的取得了这套房子。但是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回到原帖
    你好,非常感谢回答的如此详细。也就是我必须到法院起诉卖房才能解决?
    luckfans 童生 2018-06-28 07:14 16楼
    小飛飛:你好,非常感谢回答的如此详细。也就是我必须到法院起诉卖房才能解决?回到原帖
    目前来讲,估计是只有通过法院裁定才能独自申请登记了。
    仁士1 论坛版主 2018-06-29 09:47 17楼
    小飛飛:你好领导,我18年4月份的时候去新区不动产窗口办理,工作人员提醒我必须找到原房东。。。关键是我现在联系不上人家,也找不到。和你们出的公告情况一样,为什么人家可以办理,我的不行呢?回到原帖
    既然国土局说了,你就再去把情况说说,让不动产局给指指路。
    小飛飛 童生 2021-03-18 10:13 18楼
    仁士1:既然国土局说了,你就再去把情况说说,让不动产局给指指路。回到原帖
    通过法院起诉房子过户了,谢谢大家
    38号险评 童生 2021-03-18 16:33 19楼
    luckfans:第一、分析一下您目前的情况;按照您所说的,您与卖方于2016年12月6日在房管局交易部门签订了二手房网签合同并且支付了房款,如实缴纳了税金,这个行为说明您已经通过买卖的途径,合法的取得了这套房子。但是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回到原帖
    已经很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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