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答复
桐枣新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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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呼声 2020-08-31 19:48
教师们的五年期聘用合同作废吗?如果作废双方各应承担什么责任?与县管校聘有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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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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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枣新南社 秀才 2020-09-03 07:08 沙发
这问题不难吧?莫不是顾此失彼了?
偃师市教育局 机构认证 2020-09-08 16:57 板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教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现将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依据《中共河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和《洛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洛办〔2010〕97号)规定,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双方各自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当前,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与教职工签订的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已到期,会适时进行续聘工作。目前所开展的县管校聘工作中签订的合同,是所在学校与受聘人签订的工作岗位合同。

偃师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8日
桐枣新南社 秀才 2020-09-08 21:46 地板
偃师市各级各类学校与教职工签订的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显属于上位法(说法不一定准确,意思大家都明了)。县管校聘工作中签订的合同,是所在学校与受聘人签订的工作岗位合同(是教体局授权后所在学校才有权校聘。教体局勿推谢责任。),属于下位法。聘什么可以解雇教师?甚至赶出教师队伍?教体育是否涉嫌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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