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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偃师籍相声演员曹随风在自媒体上的代言,今年7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再次成为了偃师舆论的热点。
一方是保时捷,女司机,没有交强险。一方是环卫工人,驾驶洒水三轮摩托。环卫工人驾车逆行,与保时捷相撞受伤,经过医院抢救无效身故。
偃师交警队最终判定环卫工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这样,他不仅在事故里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还要承担保时捷维修费8万多元。住院的抢救费用还要自己买单。
视频中家属和曹随风质问两个问题。
第一,在视野良好的情况下,保时捷女司机为什么没有任何减速刹车制动?第二,保时捷女司机明知没有交强险还要上路。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 本人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当事人的亲属,我和双方当事人也没有任何交集。作为资深的保险专业人士(20年保险从业经历,担任保险公司高管10年,洛阳首家专业保险咨询服务公司创始人)我今天从保险角度来谈谈我对这个事的看法,也算侧面回答曹老师提出的两个问题。
第一。交通事故本身的性质一般都是意外。也就是超出双方意料之外。如果是蓄意撞人,那就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人犯罪。如果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显然这是个意外事故,双方应该都不存在故意行为。
第二。道路交通事故全部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事故性质,事故责任本身和保时捷,劳斯莱斯,宝马汽车品牌没有任何关系。大家不要不人为去张贴标签。
第三。路权原则是衡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标准。逆行是严重的违章,特别是在有道路护栏的情况之下。护栏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防止车辆闯入对向车道而专门设置的。
第四。至于保时捷女司机到底有没有任何减速刹车制动。没有见过交警的事故材料,这个不敢妄下结论。但是我知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队都会委托专业机构去做各种鉴定,有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为准。目测视频里双方车速都不快,碰撞部位也不是车辆的正面。
第五。没有交强险开车上路,的确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处罚是,依法扣留车辆至按照规定投保,并且给予两倍保费的罚款。但是有没有保险,和具体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任何实质的联系。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车辆提车的时候只买交强险,回来以后再补商业险。两者会有承保时间差,再加上实行电子化保单以后,车上不再张贴保险标志。如果没人提醒,自己忘记的话,脱保也容易理解。据说这个女司机是借朋友的车辆,不知道交强险脱保也更容易理解。
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到底是保时捷司机没有一点责任,还是承担次要责任。偃师交警队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保时捷司机无责。
大家可以联想今年国内两起关注度更高的事件:广东老人被狗绳绊倒致死,官方认定为意外。北京西站女子逆行被行李箱绊倒去世,法院驳回家属索赔,判决关键词:不应对正常通行者强加注意义务。
我们应该看到法治的进步。法律的本质是惩恶扬善,而不是锄强扶弱。侵权诉讼不得膨胀,维护权利也不能任性。和稀泥的判决,无视实际情况,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只会造成无法估量的社会效应。
环卫工人一时疏忽,意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着实让人同情。看到视频中的家境和难受哭泣的家人,谁心里也不会好受。法是法,情是情。建议一方面,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济。另一方面,不管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环卫工人所在的单位也要给个说法。
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深刻反醒,交通法规面前没有特权车辆。比如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洒水车问题,有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有无特岗操作证件,有无交通安全培训。也许这些才是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