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涉汝阳洛宁偃师栾川……
公号
公号 20957 1
2021-01-07 11:21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今天,洛阳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汝阳县粮食局原局长魏社群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魏社群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违规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19次,共计5730.12元。

2020年12月,魏社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原副检察长郭荣民,原党组成员、原副检察长郭庙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7月至2019年12月,经郭荣民签字同意,违规向该单位职工贺某发放计生专干补贴、楼长补贴每月各100元,共计13200元。

2013年11月至2020年5月,经郭庙贵签字同意,违规向段某、司某二人发放舆情值班补贴每人每天10元,共计46200元;

2020年11月,郭荣民、郭庙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偃师市环境保护局监察一中队队长王锋等6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的有关问题

2020年10月23日,王锋与一中队队员李凯、藏天奇,山化镇环保所所长赵红新、副所长田瑞峰,山化镇关窑村党支部书记李进宝在巡检完毕后,当天中午接受山化镇关窑村启航鞋厂负责人秦某和关窑村龙誉鞋厂负责人李某的宴请,其中藏天奇、赵红新、李进宝三人席间饮酒。

赵红新饭后回到单位,与他人发生争吵,损坏财物造成恶劣影响。

2020年12月,王锋、李凯、藏天奇、田瑞峰、李进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红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四、栾川县潭头镇东山村党支部书记庞红建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问题

2020年9月20日,庞红建在潭头镇文峰路老机械厂院内以自己及妻子名义操办孙子满月宴事宜,设置酒席违规收取服务对象礼金13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020年12月,庞红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分享:
游客
要评论请先登录 或者 注册
石斑鱼 书童 2021-01-12 17:24 沙发
引以为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