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送孩子上学返回途中,路过一小区门口,一位身穿伊洛学校校服的中学生,也许是上学快要迟到,根本就不观察路况骑电动车直接出小区大门加速左拐,可能路边停车位遮挡了驾驶员视线,从左边驶来的一辆小汽车见状迅速踩刹车,轮胎摩擦地面痕迹一米多长,庆幸及时刹住了车,也就20公分的距离,骑电动车的学生和汽车擦肩而过,汽车司机属实吓得不轻,缓过神来痛骂了学生一番,学生说他急着上学,骑车就走了。这样的事情不止个例,还有一次下午放学,伊洛路上接孩子的汽车都开的很慢,有个骑电动车的男同学在想要加速超过前面汽车的时候上身撞到了汽车引擎上摔倒了,也许是觉得自己身体没事或者是怕司机停车让赔偿,再加上天黑,直接起身扶起车,加速而去。
其实接送学生的家长几乎都知道,很多家长每天也都能看到,伊洛中学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并不在少数,距离学校百米之外的道路两旁树下的电动车,基本都是学生所骑,为了躲避校门口值班老师的眼睛,就和老师躲猫猫,把车停在老师视线之外,特别是放学路上,原本拥挤的道路上有的骑电动车的学生还后面带着个同学,车子左一拐右一拐的,着实让人担心,我就在想这些孩子家长们心可真大,真就那么放心自己孩子,故事放生在别人孩子身上你觉得是故事,当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那就是事故。
中小学生骑电动车不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更是触犯了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希望伊洛中学以及所有存在类似问题的学校、学生和家长们,能够严格落实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从我做起,杜绝在校中小学生骑电动车上路,交通安全记心中,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