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政策宣传
偃师民声
偃师民声 2896 0
2018-06-12 09:05
宗教事务条例节选
第二十五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成员,经民主协商推选,并报该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宗教宣传标语
   13.信邪教害人害己,讲科学利国利民
分享:
游客
要评论请先登录 或者 注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