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南部山区207国道、龙少快速通道、府佛路等通行主干道上,运输车辆随意路边停放,运输石料、石粉的简易车辆违规上路,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已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环境及广大群众的正常出行,加剧了道路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从严从重查处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违法代码:1001);
2、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违法代码:1002);
3、无证驾驶营运车辆(违法代码:1005);
4、超载30%以下(违法代码:1353);
5、超载30%以上(违法代码:1637);
6、交通拥堵处借道超车、随意穿插(违法代码:1243);
7、不按规定停车(违法代码:1039);
8、疲劳驾驶(违法代码:5037);
9、不服从指挥(违法代码:102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