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交通交通运输局;你严重违背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兵役法》《国防法》《军人抚恤条例》。明文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你为了逃避法律私自分解“公交”和“长途”。达到小集团利益。侵害了仿残军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在伊川县孟津乃至全国城乡都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只有你偃师这认交通局领导胆大妄为。同样在2012年,偃师公交公司运营车辆内,打有《伤残军人凭证免费乘车》现在三路公交车上还存有看到。
请偃师市政府领导和交通运输局依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