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市区大型车辆通行区域的通告
关于规范城市区大型车辆通行区域的
通告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大型车辆通行秩序,缓解市区通行压力,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城市区中心区域路段货运车辆实行全天候限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1、限行区域:洛河以北、邙山大道(原北环路)(含)以南、文化路(含)以西、杜甫大道(含)以东区域内。
2、渣土车、货运等车辆确需通过,应报经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批准后凭通行证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
3、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违法代码1344记3分、罚款100元)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8月9日
最牛评论
仁士1
论坛版主
2019-08-10 08:54
沙发
违法代码1344记3分、罚款100元。
仁士1
论坛版主
2019-08-10 08:54
地板
违法代码1344记3分、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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