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三包”常见问题回答
偃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16 09:32
   根据手机三包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手机出现功能性故障导致无法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1、我的手机刚买三天就出现故障,可以退机吗?
答:根据手机三包规定,手机自购买之日起7天内出现性能故障可以无条件退机。
   2、我的手机买了不到3个月,就已经维修两次了,严重怀疑手机质量问题,我可不可以换机和退换呢?
   答:根据手机三包规定,所有品牌的手机,一年之内维修2次硬件,第三次还是硬件问题的是可以享受更换同型号的新手机。
   3、手机维修换机后,手机三包应该怎么计算呢?
答:根据手机三包规定,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更换新机后,手机三包应按照换机之日起重新计算。
   4、我的手机使用超过15天,就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不可以退机呢?
   答:根据手机规定,手机自销售之日起15天内出现故障可以凭着检测单去经销商更换,也可以在网点更换。如若超过15日是不享受的,可以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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