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运输及活禽宰杀的通告
偃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1-30 21:46
偃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偃师市农业农村局
偃师市商务局  偃师市林业局  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运输及活禽宰杀的
通  告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严禁野生动物交易、运输及活禽宰杀活动。
   一、全市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全市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和单位,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使用活动,严禁活禽销售和市场内活禽宰杀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和销售活禽及市场内活禽宰杀活动,可通过 12315 热线举报。
   四、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特别是对山区地带的检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和活禽的健康风险,自觉抵制野生动物交易和活禽交易行为。


            偃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偃师市农业农村局
         偃师市商务局  偃师市林业局  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0日


图片: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运输及活禽宰杀的通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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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一好人 秀才 2020-02-03 08:53 沙发
坚决支持
红炮手 举人 2020-02-03 15:54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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