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通行证办理流程
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加亮 网民呼声 2020-02-06 11:42


偃师市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通行证
办理流程



  对防控疫情的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车辆予以核发应急运输通行证,分为 A 证、B 证和市内通行证三种样式。
一、A 证办理
A 证为跨省应急运输通行证,适用于跨省应对疫情各类应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企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规定填写应急物资运输备案
表(下载邮箱:lyshyktxz@126.com;邮箱密码:hyk123456),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发改、卫健、商务、市场监管和工信等成员单位提出申请。
2、洛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发改、卫健、商务、市场监管和工信等成员单位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证明材料或在备案表加盖公章。
3、企业将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备案表(含电子版)报送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系人:孙新军;联系电话:63483054、13592027127;电子邮箱:lyygjhyk@126.com)。
4、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将备案表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后,通知申请企业、承运单位或驾驶人下载车辆通行证(下载邮箱:lyshyktxz@126.com;邮箱密码:hyk123456),自行打印、填写,
并随车携带。通行证在规定时限内有效,并做到一次一证、一车一证、证车一致。
二、B 证办理
B 证为省内应急运输通行证,适用于省内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运输。依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 号) 规定,由工信、商务部门负责办理。
B 证按照“企业支配、车不定证、每车必带、出车报备”的原则使用,通行起止时间不得超过疫情防控期。发改、卫健、市场
监管、住建、粮食、农业农村等部门主管的相关企业运输应急物 资、重点生产物资(含煤电油气等生产资料、饲料等农业生产资 料)的,由洛阳市工信部门负责协调办理(联系人:白宁,职务:高技术工业科副科长,联系电话:18613798258;运输生活物资的,由洛阳市商务部门负责协调办理(联系人:李孔玉,职务:物流科科长,联系电话15538877855。
三、市内通行证办理
市内通行证适用于洛阳市辖区内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运输,由洛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企业通行证办理,统一样式(下载邮箱同 A 证),实行一车(含挂车)、一证、一编号、一备案,通行起止时间不得超过疫情防控期,编号按洛阳市分配的号段统一分配给所需企业,不享受“三不一优先”政策。
偃师市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通行证
办理流程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企业填写应急运输备案表(下载邮箱同 A 证),并向偃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发改、卫健、商务、市场监管和工信等成员单位提出申请。
2、偃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发改、卫健、商务、市场监管和工信等成员单位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出具证明材料或在备案表加盖公章。
3、企业将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备案表(含电子版)报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4、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将备案表报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系人员同 A 证),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下载(下载邮箱同 A 证),自行打印、填写,并随车携带。
5、偃师市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联系方法:
联系人:蔡斌
联系电话:15896519999,67550618,63055068,
电子邮箱:yystxzbl@163.com
地址:中医院西隔壁运管局院内



     2020年2月6日





附: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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