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的问题
浩海小舟
浩海小舟 17635 16
热门 2020-05-20 12:33
一盔一带是近期国家对交通安全治理的必要措施。有网友透漏从6月1号开始,将严查无佩戴头盔上路的违法行为,致使今年既口罩之后,头盔价格飞涨断货。短时间内是一盔难求。
请交警大队,公安局说明一下,当地的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是否必须佩戴头盔及是否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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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交警大队 机构认证 2020-05-22 16:27 沙发
“浩海小舟”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整治重点
  (一)汽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二)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三)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国、省道,县、乡公路及城市区道路。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为集中宣传阶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集中宣传阶段,对未规范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头盔的,以批评教育和纠正为主。期间,在主要路段、路口设立学习体验教育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以及未使用安全带的汽车驾乘人员,要进入教育点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学习体验上述违法行为的危害,学习体验结束且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二)查纠处罚阶段。自6月1日起,我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开展“一盔一带”查纠活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对违法行为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涉及出租、客运、校车、班车、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同时抄告企业及主管部门;对驾驶人、乘车人违法频发的企业,将建议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曝光、依法处罚或停业整顿的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罚标准
   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记2分,城市一般道路罚款20—50元,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罚款200元)。驾驶三轮摩托车未戴头盔,(不计分,罚款20—200元)。不系安全带(城市一般道路,不计分,罚款20—50元;城市快速路,计2分,罚款200元;高速公路,计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乘坐人未使用安全带(罚款5—10元)。
   (注: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能力。除此以外的电动两轮车均属机动车范畴)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系上安全带,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22日
16条回应 只看楼主 最新
浩海小舟 超级版主 2020-05-20 12:35 板凳

图片:mmexport1589949271014.jpg

图片:Screenshot_20200520_122740.jpg

图片:Screenshot_20200520_123534.jpg

俏丽人 贵宾 2020-05-20 14:01 地板
现在头盔是继口罩之后又火了···········价格一天一个价
浩海小舟 超级版主 2020-05-20 14:50 4楼

图片:Screenshot_20200520_145135_com.tencent.mm.jpg

西亳人家 论坛版主 2020-05-20 17:15 5楼
狠狠打击奸商的囤积居奇牟取暴利行为
西亳人家 论坛版主 2020-05-20 19:21 6楼
偃师确定要带头盔了,不戴真罚
★★偃师★★ 论坛版主 2020-05-20 23:44 7楼
狠狠打击奸商
仁士1 论坛版主 2020-05-22 10:47 8楼
西亳人家:偃师确定要带头盔了,不戴真罚回到原帖
偃师的公安局不是公安部领导吗?
偃师市交警大队 机构认证 2020-05-22 16:27 9楼
“浩海小舟”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整治重点
  (一)汽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二)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三)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国、省道,县、乡公路及城市区道路。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为集中宣传阶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集中宣传阶段,对未规范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头盔的,以批评教育和纠正为主。期间,在主要路段、路口设立学习体验教育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以及未使用安全带的汽车驾乘人员,要进入教育点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学习体验上述违法行为的危害,学习体验结束且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二)查纠处罚阶段。自6月1日起,我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开展“一盔一带”查纠活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对违法行为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涉及出租、客运、校车、班车、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同时抄告企业及主管部门;对驾驶人、乘车人违法频发的企业,将建议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曝光、依法处罚或停业整顿的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罚标准
   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记2分,城市一般道路罚款20—50元,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罚款200元)。驾驶三轮摩托车未戴头盔,(不计分,罚款20—200元)。不系安全带(城市一般道路,不计分,罚款20—50元;城市快速路,计2分,罚款200元;高速公路,计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乘坐人未使用安全带(罚款5—10元)。
   (注: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能力。除此以外的电动两轮车均属机动车范畴)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系上安全带,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22日
569 秀才 2020-05-22 17:19 10楼
偃师市交警大队:“浩海小舟”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整治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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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既然属于机动车,老头们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浩海小舟 超级版主 2020-05-22 21:01 11楼

图片:Screenshot_20200522_210606.jpg

浩海小舟 超级版主 2020-05-22 21:10 12楼
电动车和80年代的自行车,90年代的摩托车一样属于时代性交通工具,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若不属于机动车,应该走非机动车道只是该上牌上牌,骑行者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就是。若属于机动车需要驾照挂牌,就应该走机动车道。毕竟目前还是多数家庭出行的必要工具,头盔也不是你想买就有的。
毕竟执法的初衷是安全出行,不是为了罚款。网友还有什么建议和疑问欢迎留言讨论。
仁士1 论坛版主 2020-05-23 10:05 13楼
浩海小舟:电动车和80年代的自行车,90年代的摩托车一样属于时代性交通工具,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若不属于机动车,应该走非机动车道只是该上牌上牌,骑行者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就是。若属于机动车需要驾照挂牌,就应该走机动车道。毕竟目前还是多数家庭出行的必要工...回到原帖
超版说的极是,期望交管部门一是能和公安部交管局的规定保持一致;二是切勿助力无良商家借机敛财!
普通百姓 秀才 2020-05-29 11:25 14楼
近期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价格异常上涨,公安部表示密切关注,要求对头盔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查,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明确,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暂不处罚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以宣传引导为主。
16条回应 只看楼主 最新
普通百姓 秀才 2020-05-29 11:28 15楼
近期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价格异常上涨,公安部表示密切关注,要求对头盔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查,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明确,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暂不处罚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以宣传引导为主。

图片:头盔.jpg

科学卫星 秀才 2020-05-30 15:53 16楼
电动车既然是机动车就要按照机动车管理,上牌,取得驾驶证。
wabg114307 童生 2020-06-20 22:47 17楼
啥时候轮到路上得白黄实虚单双线呀!全都搞成混合路。陆少的线划给事故交警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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