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清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偃师市交警大队
加亮 2020-07-01 16:07
关于集中开展清理道路交通
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清理活动。
   1、清理对象:登记为本辖区的所有机动车或经常在本辖区活动的机动车。
   2、清理内容:在本市区域内有2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机动车。
   3、清理日期:7月1日至8月31日。
   4、清理方式:通过互联网和交管12123APP应用程序或到各交警中队、车管所、工作站、事故科、首阳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望广大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和单位车辆管理人积极配合,在规定期限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等资料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者,我大队将通过道路缉查布控系统开展路面拦查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等方式开展隐患清零。
   特此公告。





                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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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士1 论坛版主 2020-07-02 11:33 沙发
本人理解能力差,没看懂公告的意思。大标题是清理交通违法行为,清理对象是登记辖区所有机动车辆。最后还要求:广大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和单位车辆管理人积极配合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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