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是面墙,进入房间如牢房
守法的小公民
热门 2020-08-01 18:20
组图

    我是偃师城关镇新寨社区的一名业主,我们的房子是根据市规划建设的安置房,由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其在建设过程中,虽开发商说按照设计院图纸建设,但未因地制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条列,最终建设的房子严重侵害部分业主利益。
    原因:单元楼外立面门头建设过高,以高约1.6m,宽约0.2m,且与阳台玻璃距离约0.2m,这样的一堵石墙遮住阳台3/4面积,业主进入房间时采光、通风不足,潮湿、视觉污染,犹如牢房,长期居住不仅心情压抑,而且造成财产损害。
    其损害利益具体如下:
    1、              公平性。小区99%业主都没有石墙遮盖,其中96%三楼业主也不存在其问题。所以,可见设计院并非不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但这存在的纰漏,严重侵害了剩余4%业主公平享有采光、通风权。
    2、              安全性。这面石墙的存在,增加了小偷翻墙入室的概率,对我们家财产安全、人身安全造成不稳定因素。
    3、              舒适性。根据相关法规,住宅设计应重视室内外环境,满足住宅对采光,日照,隔声,以及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居住的舒适度。这面墙的存在,虽阳光能通过“天窗”折射进来,但阳台的功能主要为晾晒衣物、采光、通风等,其功能是并列的,但衣物的晾晒会严重影响其他功能使用,造成不舒适。
    4、              财产损害。(1)这面石墙存在,犹如一个巨型凹槽。因大雨、大雪无法及时排水,对我们家墙面造成污染,需定期维修墙面造成费用的增加。(2)因这面墙对采光、通风造成问题引起一系列费用的增加,如阳光遮挡而导致电费增加,采暖设施费用的增加等。(3)因这面墙的存在,房屋质量、房屋居住感差,导致新房贬值度高。
    5、              健康损害。(1)精神损害。长期居住,视觉被污染,使人感觉压抑,容易引发抑郁症等精神疾病。(2)身体疾病。光照不足、潮湿增加,容易引起老人一系列身体疾病,对健康造成极大损害。
     安置房也是房,也是商品,也是有物权的,希望相关部门可以一起协商,帮助业主,建设美好家园,建设美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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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夏夏 书童 2020-08-03 13:25 沙发
    这样的房子也能建出来,怀疑设计院的人是否大学挂过科
    夏夏夏 书童 2020-08-03 19:01 板凳
    对于安置房来说,买卖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其主要是居住的。
    一、虽大北方相对不潮湿,但试问有谁家封闭式阳台是面结结实实的厚墙。
    二、虽说质监局检验房子的唯一标准是审核图纸与开发商建设的一致性,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谓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所谓树挪死,人挪活。规矩是人订的,房子是人住的,只有人住的舒不舒服,才是检验房子合不合格的唯一标准。
    三、没有人愿意无理取闹,如果真的要无理取闹,就不会舍大而取小,我们愿意为社会做贡献,愿意为偃师的美好而贡献自己绵薄之力,但是希望社会回馈给我们的也是正能量,因为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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