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交警执法依据何在,望普及
zhang7578
zhang7578 225329 33
热门 百姓监督 2020-08-23 19:16
我本人今天刚经历的事!
早上八点本人骑电动车通过新新路和华夏路交叉口,由南向北行驶在西侧非机动车道,在十字路口准备转弯向西行驶,被交警拦住说:你逆行,违反交通规则,罚款20元!立即开了罚单。
过后,本人查询交通规则,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有非机动车道的道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所以我想请问偃师交警你们执法依据何在,能给偃师人民普及一下吗?
希望有关部门不要为了完成任务,而工作。党的部门是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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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交警大队 机构认证 2020-08-24 18:22 沙发
“zhang7578”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节、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根据您通行的路线,您应在由南向北东侧非机动车道行驶,您的通行行为已属于逆行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给予20元处罚。
   您如果对此处罚有异议,可到我大队法制部门(也可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复议。



                         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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