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亳源水务公司自来水收费系统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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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5 09:12
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亳源水务公司自来水收费系统代收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
为使自来水收费系统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分步骤推进,第一步实施对象为亳源水务公司直接收取自来水费的居民户;第二步实施对象为总表转供水居民户。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 目前,先期针对第一步实施对象(亳源水务公司直接收取自来水费的居民户)生活垃圾处理费上线征收工作通告如下: 一、未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自2021年6月1日起,由自来水收费系统代收,在6月份缴纳水费时,将2021年1月至5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并交齐,此后产生的垃圾处理费随水费按月征收。 二、已经缴纳2021年全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居民户(包含物业公司或管理人员代为收取的),自2022年元月1日起,随自来水收费系统收取,不再由物业公司或管理人员代收。 三、自来水费预存但未缴纳2021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居民户,在2021年6月扣除自来水费时,同时扣除2021年1月至5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此后产生的垃圾处理费随水费按月扣除。 四、不产生水费的空房户,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联系电话: 偃师区城市管理局收费科 67757811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