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市容秩序管理的通告
2021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决定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对建成区市容秩序特别是噪音污染的执法监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即日起,暂停高考、中考期间一切可能影响考生备考、考试的相关庆典、展销、促销等室外宣传活动的审批,高考、中考过后恢复正常审批;
(二)居民区、学校附近,禁止使用音响器材、娱乐物品等发声设备进行广场舞、晨晚健步走或打陀螺、甩鞭子等娱乐活动,若确需娱乐的市民,建议移至洛河南岸进行娱乐活动。各类室内文娱活动应严格控制音量,避免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三)禁止商户、摊贩使用高音喇叭促销,室内经营不得产生噪声污染;
(四)除志愿者服务考生的摊点外,考点周边300米以内严禁摆放其他摊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及以商业宣传为目的的考生服务点,确保各主次干道畅通;
(五)为保障考生食品安全,考点周边严禁流动食品摊点经营,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管控时限
高考时间:2021年6月6日—8日;中考时间:2021年6月24日—26日。
三、恢复审批时间
本次暂停审批商业性宣传活动及禁止的发声娱乐项目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商业性宣传活动审批和发声娱乐项目将在我区中考考试结束后恢复。
举报电话: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67719474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