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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届洛阳市文明家庭 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8-11-09 17:31: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做好第一届洛阳市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
关于做好第一届洛阳市文明家庭
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充分展示我市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根据我市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今年拟评选表彰第一届洛阳市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河南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省委对洛阳城市发展战略定位和市委“9+2”工作布局及“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树立标杆,在全市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风尚,推动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为奋力谱写洛阳在新时代更有作为、更加出彩的崭新篇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对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和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三个注重”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落实。各地文明办要在文明委领导下,担起职责、认真组织,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面向基层。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建设是国家建设、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文明家庭推荐评选,群众基础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村镇、社区、学校、单位等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同时兼顾各部门各行业推荐的家庭,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代表性,经得起检验。
        (三)宁缺毋滥。洛阳市文明家庭是我市家庭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地要高度重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不同层级开展的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活动优中选优,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要将评选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过程公开公平,使结果社会认可。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坚决防止扰民。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四)价值引领。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于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全过程,弘扬家庭美德,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要切实帮助文明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探索建立礼遇文明家庭制度,彰显文明家庭的崇高社会地位,在全社会树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鲜明导向。
        三、参评条件
        参评“洛阳市文明家庭”评选的候选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写家风等各类家庭文化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带头践行“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市文明家庭:家庭成员违法违纪;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择优推荐。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推荐。各地要结合全市目前开展的“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逐级上报审核,在深入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推荐候选家庭。获得星级文明户及市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家庭可优先推荐。对拟推荐家庭在其所属单位、社区(行政村)征求意见,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公示。
每月15日前,向市文明办提交文明家庭材料,申报表(每家庭1份),1份推荐报告,1份事迹材料。以上所有材料报送电子版(推荐报告为加盖公章电子扫描版),邮箱:lywmb123@126.com,联系电话:63903155。
       (二)审核评议。9月起,市文明办结合上报好人线索和文明家庭推荐情况,择优在市级媒体进行候选家庭事迹每周进行宣传。12月上旬,市文明办结合宣传效果,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名单进行年终审核,提出第一届洛阳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报市文明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后,组织在全社会进行投票评选,综合投票结果和评审情况,产生第一届文明家庭名单,在全市进行为期5天的社会公示。
        (三)确定名单。12月中下旬,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确定第一届洛阳市文明家庭名单。
        (四)隆重表彰。市文明作出表彰第一届洛阳市文明家庭的决定,择期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活动宣传
洛阳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要坚持重在宣传、重在学习、重在教育,把宣传教育和学习实践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把文明家庭的精神力量转化为每个家庭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一)新闻宣传。市属及各地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对全市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对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和涌现出的文明家庭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对各地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推进文明家庭建设情况进行广泛宣传。
        (二)举办文明家庭事迹传播活动。各地在依托社区、村镇开展推荐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候选家庭举办“家风故事会”等先进事迹传播活动,采用故事讲述、文艺演出、专家点评等形式,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家庭美德,扩大社会影响。
        (三)公益广告宣传。征集或委托设计制作一批家庭文明建设公益广告作品,在市属各类媒体及电子显示屏、施工围挡、公交站点、公园广场等社会媒介广泛展出。
 
 
附件.第一届洛阳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洛阳市文明办
                           2018年8月30日
 
 
 

 
第一届洛阳市文明家庭申报表
家庭名称   家庭成员数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家庭
成员
基本
情况
称谓 姓名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市级以上荣誉、奖励  






 
 
县(区)
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洛阳市文明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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