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企业年报截止 市公商局提醒,逾期未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06-07 15:10:46   来源:偃师网    评论:0 点击:

日前,记者在市工商局了解到,2016年企业年度报告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时。市工商局提醒,至今未完成年报的市场主体,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抓紧完成年报公示。
   (牛朝霞 欧阳广华 文/图)日前,记者在市工商局了解到,2016年企业年度报告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时。市工商局提醒,至今未完成年报的市场主体,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抓紧完成年报公示。

    据了解,我市2016年度应参加年报公示的各类市场主体为23182户,截至目前,2016年度我市企业年报已公示4108户,应公示4574户,年报率89.81%;个体工商户年报已公示17608户,应公示18217户,年报率96.6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已公示385户,应报391户,年报率为98.47%。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虽然在截止日之后,企业仍然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会“终生”存在于企业的信用档案中。此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随着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的不断完善,受限范围还在扩大。如果企业公示的年报内容,被抽查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按期如实年报公示信息是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市场主体可通过网络平台年报,个体工商户也可报送纸质报告。”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方式有两种。其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并公示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不再公示。各类市场主体需注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gsxt.haaic.gov.cn),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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