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环境污染 全力推进百日攻坚•环保知识
2019-03-01 15:39: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直以来,“散乱污”企业的管控和治理都是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的重要一环。那么,究竟哪些企业属于“散乱污”?为什么要对“散乱污”如此严格?
    一、什么是“散乱污”企业?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散: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没有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
  乱: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
  污: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散乱污”企业具有分布散、工艺差、污染重、隐蔽深等特点, 其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而且对周边环境长期带来污染,影响很大。

二、脱离“散乱污”:要持证排污,规范经营
  我省对一些污染企业根据违法违规情形,进行或取缔关停,或条件具备加快其升级转型的差异化管理。
  企业要做到规范经营,持证排污,应具备以下要件:一要有发改部门的备案许可,确认符合产业政策。二要有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确认符合县域规划或园区规划,办理建设许可。三要有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确认是工业建设用地可以使用。四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要求建设、验收、监测达标排放,持有排污许可。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偃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倡议书
下一篇:市委农办:紧盯问题整改 实现全面提升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