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市直各单位:
因新闻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偃师市新闻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中选聘一批编辑、记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选聘人数
根据新闻中心岗位情况和发展需要,选聘人员共 4人。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
2.我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大专或同等学力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热爱新闻宣传事业,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基础,写作能力强。
5.能适应新闻宣传工作要求,吃苦耐劳,有奉献意识和大局观念。
6.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和社会各界人士良好沟通。
7.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偃师市党政办公平台、偃师网(http://www.yswz.cn/)、偃师市民生网(http://www.ysnns.com/)、偃师手机报、《西亳新讯》及中国偃师微信上发布选聘信息。发布时间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11日。
(二)应聘人员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1、本人身份证;2、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出具时间在有效期之内);3、在各级媒体曾经发表的作品(没有的可以不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偃师市新闻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现场报名地点:市广电总台10楼新闻中心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由市纪委、市人事劳动、市编办等部门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新闻中心和市纪委、市人事劳动、市编办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内容:写作基本技能(包括新闻写作)。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为百分制。
笔试成绩的前12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应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五个方面。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为笔试的70%+面试的30%。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最后1名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缺额的,可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市纪委、市人事劳动、市编办等部门组成考察组,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每位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将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选聘人员纳入新闻中心单位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择机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偃师市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李雅洁 67718042 18736266553
偃师市新闻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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