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教住宅区是偃师市教育局1998年建造的住宅小区,由于建造初期偃师市教育局没有为住户办理土地使用证,导致全体住户无法办理不动产证。今年9月,经过市政府协调,土地局给出了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目前从前已经办理了房产证的住户可以多数已经办理不动产证了,但是原来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住户却没有办法办理,主要问题就在于偃师市教育局不盖章。
教育局不盖章的主要问题在于购房发票。
办理房产证需要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者要一致,并且只能是偃师市教育局盖章才有效。由于从98年教育小区建成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时间较长,加上历史原因(有住户的问题,也有教育局的问题),现在有些住户手里没有购房发票,有些住户手里的购房发票不全,还有些住户手里的购房发票完好无缺,但是金额和教育局要求公示的价格不一致。而教育局只给那些手里购房收据和购房合同一致的住户盖章,能满足这个条件的住户寥寥无几,所以现在偃教住宅区的不动产证办理陷入了停滞。
偃教住宅区252户住户,现在已经办理房产证的有170多户,没有办理的只有70多户。现在剩余的70多户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住户,基本都是老住户,都是教育系统的老人,之所以以前没有办理房产证,是因为办证意识不强,觉得反正房子自己住,不准备买卖,办不办无所谓;而真正卖房的住户早就办好了房产证。
以前那些办理房产证的住户,不都是教育局盖章?教育局提出什么要求没有?现在到了真的教师住户办理的时候,教育局反而提出住户提出种种难以做到的条件为难住户,怎不令老教师寒心?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偃师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2号文件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12月底,现在只剩三个月时间了,到时候办不了怎么办?住户们现在忧心如焚,请教育局说说住户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