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闻媒体朋友、有正义的网上朋友大家好!我是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府店镇周寨村村民,我叫索占辽,身份证号410321196610105013,电话 13592029475。我的儿子叫索明星, 索明星被隔壁村一群人进入我村鼓厂殴打,他与他们素不相识,与当时来我们这里打人者,也就是寻衅滋事的马帅帅、马窝等人并无任何纠纷。仅仅是索明星弟弟的女朋友之前与马帅帅吵架,马帅帅等人没找到她但遇到了索明星后,马帅帅上来就打了索明星两个耳光。接下来,马帅帅一群人围着索明星打,还拿着铁棒球棍打索明星。马窝与索明星没有任何关系,但是马窝冲在最前面,与其他人对索明星进行谩骂,侮辱,共同殴打。索明星被打的往后跑,无路可跑的情况下再加上又是黑暗中,顺手抓起了地上的塑料簸箕在面前挡进行防卫,马窝眼部被簸箕划伤,索明星被指控故意伤害关在偃师看守所。2018年后半年昆山于海明在夺刀后追赶行凶人将行凶人刺死一案,于海明是正当防卫。与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发布的第十二期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比较,索明星与于海明及这些案件中人的行为性质一样,是正当防卫。但是我的孩子就是因为拿着塑料簸箕挡在面前不让马窝侵害,现在依然羁押于偃师市看守所一年两个月有余,打人者现在依然逍遥法外。 从两次开庭以后我村村民上到九十老人下至上初中的小孩都感觉太冤枉,打人着逍遥法外,老实的孩子被关押于看守所。目前打人着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在我村以及周边村庄造成恶劣影响。索明星被随意殴打还被关押于偃师市看守所,如果我们村村民以后再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看着别人把我们打死打伤,我们也不能进行反抗吗?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