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空白期青花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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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陶珍瓷 2018-03-16 08:50

明代空白期青花瓷《二》

空白期,又称黑暗期,在景德镇瓷器历史中泛指明代正统景泰天顺(1436年-1464年)。这段时间,因为没有发现其中任何三朝时期带官窑年款的瓷器存世,所见瓷器都民窑所产,因而称作“空白期”。

中文名明代空白期年    代明朝空白期正统十二年黑三代天顺三年

正统三年(1438)曾禁止民窑烧造和官窑器式样相同的青花瓷器;正统十二年(1447)又有不准民窑私造黄、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等瓷器的禁令;景泰五年(1451)有减饶州岁造瓷器三分之一的记载;天顺元年 (1457)曾派中官赴景德镇督烧瓷器;天顺三年(1459)又有将原定烧造13.3万余件的瓷器准减8万的命令。从上述文献记载看,这段时期不论官、民窑器都曾有烧造。但传世品中至今未见一件署年款的官窑瓷器,所见瓷器均为民窑所产,故学术界有“空白期”和“黑三代”之称。

明代这三朝实际上都有官窑出品,主因是皇室内部因帝位屡起冲突,所以景德镇官窑生产的瓷器此时因而不便书写年款,因此这三朝的瓷器在各博物馆或私人收藏里常这划归宣德或成化朝。直到景德镇陶瓷研究所发现的一批明代正统官窑瓷器,并可看出与宣德、成化不同的风格。因此空白期的瓷器面貌才逐渐明显,但三朝出土、传世物及相关史料毕竟有限,因此空白期瓷器的资料终究不多,但大致可发现,空白期的瓷器云气纹颇重,主题花纹往往用云气纹罩住,青花也比较灰暗[1]  。[2]
空白期瓷器(1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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