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首阳新区部分路段和古城路部分路段禁止车辆停放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畅通、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请偃师市政府批准,决定自2019年12月16日起,以下路段道路内禁止违法停放车辆:
1、永宁路自府佐路至夏都大道间路段;
2、商都大道(原310国道)自相国大道至开阳路间路段;
3、杜甫路自华夏西路至商都大道间路段;
4、古城路自杜甫路至207国道(新310国道)间路段。
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游览车辆请停放于博物馆西侧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其他路段车辆停放于道路以外停车场地。
交警大队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抓拍及现场查处相结合,加大上述路段违法停车取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