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3·15消费警示提示(三)网络购物需多留心
偃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3-13 20:38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临近,在全国人民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近期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如下消费警示提示:

     (三)网络购物需多留心
     抗击疫情以来,广大群众响应政府号召减少出门次数,网购需求随之大幅增长,从近期全省12315受理情况来看,网络购物纠纷也有增多趋势。为避免自身利益受侵害,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留个心眼,避免上当受骗。
     一要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经营资质齐全的网络平台,并在平台内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网店购买商品。现在居民网上买菜的需求也比较多,一定要选择本地比较成熟的生鲜购物平台,切勿直接通过个人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交易。
     二要看清网购商品的规格、保质期、价格、支付方式、配送范围、退换货规则等详细信息,可以查看消费者评价并货比三家,选定商品后最好与卖家联系确认发货时间。
     三要在常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支付链接或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微信、QQ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
     四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例如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等,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要注意跟踪物流快递信息,收取商品时,应注意戴好口罩和手套,并在第一时间查看商品是否与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一致,有无损坏或其他问题。如果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商家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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