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事项公布!偃师人周知!
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2023-02-20 11:29

















投诉事项公布!偃师人周知!

[p]日前[/p][p][p][p][p][p]
区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
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小编特别提醒
下面这些知识大家请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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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乘坐法律常识及投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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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p]
[p]第二十三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p][p](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p][p](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p][p](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p][p](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p]
[p]第二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p][p](一)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继续运营的。[/p]
[p]第四十八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p][p](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p][p](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p][p](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p][p](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p]
[p]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p][p](五)“拒载”,是指在道路上空车待租状态下,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或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p][p](六)“绕道行驶”,是指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合理路线行驶的行为;[/p][p](七)“议价”,是指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协商确定车费的行为;[/p][p](八)“甩客”,是指在运营途中,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载客服务的行为。[/p]
[p]重要提醒:请您乘坐出租车时一定要求打表,这是避免纠纷和发生额外费用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如出租车驾驶员议价乘客不同意,出租车驾驶员拒绝服务的,则视为拒载。[/p]
[p]二、投诉注意事项[/p][p]1、记住乘坐出租车的车号、时间、起止地点和经过路线;[/p][p]2、尽量使用支付宝或微信转账,尽量付给与出租车上岗证名字一致的收款方。[/p][p]还要提醒乘客两点:在出租车上等人或无故不下车是要计费的,酒后乘坐出租车无理取闹是不可取的。[/p][/p][/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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