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偃师医保局,职工门诊统筹在洛阳市区医院会使用吗?
公号
公号 19172 2
加亮 2024-01-28 11:04
请问偃师医保局,职工门诊统筹在洛阳市区医院会使用吗?我的是职工医保,经常在洛阳居住,请问能在洛阳市区医院使用吗?去年十一月医疗门诊不会使用,说是单位欠医保费用没交齐,单位已在2023年12月补齐了医疗保险,为什么现在不欠一分钱,医保处于正常状态,门诊报销现在还不让使用?究竟是什么原因?国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希望加大宣传怎么正常使用,而不是每天只是宣传怎么缴费。使用方便了,民众自然而然的就会主动交费了。
分享:
游客
要评论请先登录 或者 注册
偃师区医保局 书童 2024-01-29 18:00 沙发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洛政办〔2022〕56 号}第七条 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次设定,一个自然日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医结算的只记一次起付标准,各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集体卫生室及公立门诊部不设起付线。(二)二级(含二级、县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 20 元/次。(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起付线为 40 元/次。— 4 — (四)起付线以下费用由个人自付。 第八条 支付限额。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医保基金支付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1500 元/人,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限额 2000 元/人;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统筹费用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范围。 第九条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集体卫生室及公立门诊部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 55%,退休人员 65%;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二)二级(含二级、县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 55%,退休人员 65%。(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 50%,退休人员 60%。 第十条?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当年度使用,不能结转下一年度,限本人使用。
以上为政策解答。医保卡不能使用与政策没有关系。因为没有您的联系方式,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到首阳大厦行政服务中心职工医保窗口详细查询医保卡不能使用的原因,也可以联系我们咨询。
感谢全社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偃师区医保局办公室电话:67779936 经办窗口电话:67798196。
仁士1 论坛版主 2024-03-04 15:22 板凳
偃师区医保局: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洛政办〔2022〕56 号}第七条 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次设定,一个自然日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医结算的只记一次起付标准,各级别定点...
回到原帖
偃师市网络问政监督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