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偃师市水岸柳苑公租房有关事宜进行澄清的声明
偃师市住建局
热门加亮 网民呼声 2019-07-18 16:59
   近期,我市个别人在某网络媒体上发布了一些有关公租房的不实信息,混淆了公众视听,在我市造成了恶劣影响。现就有关事宜澄清如下:
   一、关于公租房的性质
   网上传言说公租房租住户在承租一定年限后自动取得产权,此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我市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市政府认为其他需要保障的对象等四类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群众切勿相信谣言,避免上当受骗。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统一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切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渠道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事宜。
   二、关于公租房转租、转借及退出问题
   市住办不定期组织对公租房的转租、转借、空置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情况进行入户核查,一经核实,将作以下处理:
   1、转租、转借、空置房屋的租户:限期腾退拒不腾退的,将联合执法部门强制腾退。
   2、擅自改变房屋用房屋的租户:限期恢复房屋原状;拒不整改的,将联合执法部门强制腾退。
   3、退租机制:市住保办结合每年的复核工作,对有另行购买住房情况的承租人进行清退。
   三关于公租房租金问题
   “水岸柳苑”小区公租房原租金价格于2014年确定,标准为2.5元/平方米·月2017年,该小区各承租户陆续入住2018年,“水岸柳苑”小区公租房产权全部移交给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随后,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水岸柳苑”小区周边的房租市场进行了调研,结合近年来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依据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报偃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将该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由原2.5元/平方米·月调整为5元/平方米·月,新租金标准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偃师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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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6150 童生 2019-07-19 04:15 沙发
偃高那边的廉租房晚上车位都不够停。那些人真的有资质住廉租房么?
朵爱花 论坛版主 2019-07-19 08:35 板凳
及时澄清  及时辟谣
仁士1 论坛版主 2019-07-20 10:17 地板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布不实信息将涉嫌违法犯罪!
西亳人家 论坛版主 2019-07-20 21:07 4楼
8926150:偃高那边的廉租房晚上车位都不够停。那些人真的有资质住廉租房么?回到原帖
该查查
浩海小舟 超级版主 2019-07-23 18:41 5楼
有钢用到刀刃上,好政策是救济真正的贫民的。该严格查查。
初心永恒 童生 2019-10-11 16:22 6楼
支持政府声明,澄清不实传谣
Z574786849 书童 2019-10-18 11:15 7楼
水岸柳苑的路灯为什么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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