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
2017-01-19 08:04: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朝龙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副主任王宗灿、杨宏儒、付洪波、闫晓东、吴云霄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5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宏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史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金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列席会议。

   (王嘉琳 讯)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朝龙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副主任王宗灿、杨宏儒、付洪波、闫晓东、吴云霄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5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宏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史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金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任命任晓伟为偃师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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