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2016-11-24 09:11: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11月1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11月1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朝龙主持,副主任王宗灿、杨宏儒、付洪波、闫晓东、吴云霄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3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宏伟、焦璐,市人民法院院长董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金良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与《偃师移动公司关于4G网络信号覆盖持续提升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丁朝龙希望全市上下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积极谋划实施多项扶贫措施,强力推进脱贫攻坚,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让人民群众享受精准扶贫成果。同时,要努力建立扶贫、脱贫、不返贫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证脱贫效果持续稳定。
    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丁朝龙强调,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时时刻刻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建成一支法律意识强、安全意识强、专业素养强的特种设备管理维护队伍,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积极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惩防体系,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关于4G网络信号覆盖持续提升工作,丁朝龙希望偃师移动公司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找准移动通讯在实现全面小康和“互联网+”发展中的位置,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完善服务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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