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扶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2016-11-24 09:12: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我市2017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扶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我市2017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扶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英寸免冠近照四张,以及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的社区进行申报。申报人的婚育状况证明材料由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所属社区出具。      
    据了解,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即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据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截止。申请人可到所居住的社区或市卫计委流动管理服务科领取《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通过申报审核公示调查核实后,将对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一年960元,每年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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