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首轮常规巡察工作启动
2016-11-24 09:09: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11月16日,十二届市委首轮常规巡察工作启动。市领导宋义林、何武周、谢峰参加动员部署会。
    11月16日,十二届市委首轮常规巡察工作启动。市领导宋义林、何武周、谢峰参加动员部署会。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市委首轮常规巡察工作方案、分组安排,并对本轮常规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本轮常规巡察工作从11月16日开始,为期1个月。市委派出的3个巡察组已入驻市住建局、规划局、房管局、公用事业局、产业集聚区、岳滩镇和高龙镇等7个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的重点是以政治巡察为着力点,紧扣“六大纪律”,全面落实“四个着力”要求,围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着力发现八个方面问题: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二是违反廉洁纪律,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三是违反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原则、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四是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四风”,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懒政怠政、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五是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等问题;六是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七是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八是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会上,7个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和3个巡察组长分别作表态发言。
    市委书记宋义林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是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记责任、不负重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我市全面决胜小康、建设富裕活力人文秀美幸福新偃师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本轮巡察要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突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挖掘问题,问题线索要印证,个性问题要挖深,共性问题要找准,深入研究分析,为健全监督制度提供依据。二是形成整体合力。要强化大局观念,既讲职责分工,更讲协作配合,着力形成巡察工作整体合力;要搞好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把工作任务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确保巡察工作规范开展。三是严明巡察纪律。巡察工作要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始终做到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以担当精神扛起责任,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使巡察工作经得起组织、人民和历史的考验;要严格管理巡察干部队伍,严明巡察工作纪律,提升战斗力,确保圆满完成巡察任务。
    宋义林强调,巡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市委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必须把巡察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作为分内职责,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全力配合支持好巡察工作开展;要建立健全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明确“四个责任人”为重点,以抓好“五责”履行为支撑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巡察工作衡量和检验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效;要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做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反馈后全面整改,及时发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市委巡察办要按照“突出问题、广泛调查、聚焦问题、标本兼治、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探索整改成果评估机制,加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及时提出办理处置意见;要将巡察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巡察工作的导向作用,倒逼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着眼大局,通力协作,推动巡察成果运用,促进自身问题解决,实现巡察效果的最大化。    
    本轮常规巡察工作,将严格依照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13种巡察方式进行,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核对整改台账、现场察看、受理来信来电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市委各巡察组均开通受理举报及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举报信箱、信访接待室,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具体安排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
    组长:王育军;副组长:李晓武
    被巡察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
    受理举报手机:18838801011,同时接受手机信息举报。
    2、网络举报邮箱:ysswxcyz@163.com。
    3、邮政举报邮箱:偃师市委巡察办001邮箱,邮编:471900。
    4、举报信箱地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分别设置在门口。
    5、信访接待室地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公用事业局均设置在市工商局八楼。
    市委第二巡察组
    组长:王绍旭;副组长:李洪臻
    被巡察单位:岳滩镇、市产业集聚区
    受理举报手机:18838801022,同时接受手机信息举报。
    2.网络举报邮箱:18838801022@139.com。
    3.邮政举报邮箱:偃师市委巡察办002邮箱,邮编:471900。                     
    4.举报信箱地址:岳滩镇设置三个举报信箱,分别在岳滩镇政府门口、老大河摩托车厂门口、万虎摩托车厂门口;市产业集聚区设置三个举报信箱,分别在产业集聚区门口、洛阳时代外国语学校门口、岳滩镇供电所门口。
    5.信访接待室地址:岳滩镇供电所一楼门卫室。
    市委第三巡察组
    组长:刘亚伟;副组长:姚泊
    被巡察单位:高龙镇
    1、受理举报手机:18838801033,同时接受手机信息举报。
    2、网络举报邮箱:18838801033@139.com。
    3、邮政举报信箱:偃师市委巡察办003邮箱,邮编:471900。
    4、举报信箱地址:高龙镇政府门口,高龙镇文化站门口。
    5、信访接待室地址:高龙镇文化站一楼。
    根据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检查,特设立举报电话6778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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