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赶紧去处理 拒不处理将纳入失信名单
2017-04-13 08:49: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多次交通违法不处理的“老赖”们,赶紧去处理吧,不然交警大队和法院一起找你算账。日前,我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对于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当事人法院将强制执行,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其出行、投资、买房等消费将受到惩戒。
    (王雷 潘松晓 讯)多次交通违法不处理的“老赖”们,赶紧去处理吧,不然交警大队和法院一起找你算账。日前,我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对于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当事人法院将强制执行,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其出行、投资、买房等消费将受到惩戒。

    市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将存在多起交通违法信息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同时会同各级法院对交通违法者推行联合信用惩戒机制。

    活动其间,市交警大队将对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中交通违法数据进行分类筛查,并依法通知驾驶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将存在多起交通违法信息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施重点管控;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进行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交警主要针对哪种情况,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主要是对已开具处罚决定书的道路交通违法,当事人在法定期限(6个月)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各省辖市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和《行政强制法》第53条、54条、55条等规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申请强制执行前,交警大队会提前催告当事人履行缴款义务。若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

    对已作出罚款决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在调查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对于已扣留车辆的,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可以依法拍卖抵缴罚款。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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